中共三明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830日至2024930日,市委巡察组对市物资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1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物资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责任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1月23日下午,在巡察反馈会结束后,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并研究布置后续巡察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诚恳接受巡察反馈问题,做到照单全收,立即整改,切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全力以赴共同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实现以改促治、以改促效工作目标。

    (二)健全机构强化组织保障。集团党委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因原党委书记及1名班子成员退休,党委班子成员暂未配齐领导小组由主持工作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任组长,总经理助理任副组长,集团各部室、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主持工作同志亲自布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整改事项,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其他成员主动负起责任,统筹协调有关分工任务,为巡察整改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三)细化方案,严格推进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专门制定并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审定,印发《落实市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物党〔202510号)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确保高标准按序时进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四)健全制度,巩固整改成果。集团党委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刻总结、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改进工作。按照对账销号要求,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11项,加强立、改、废、释工作,更新编印《市物资集团制度汇编》,覆盖党建类、投资财务管理类组织人事类、行政管理类及安全生产类66项制度,有效巩固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截至本轮巡察,共发现九届市委巡察反馈整改未完成问题1个。对巡察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整改责任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三明市东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东南公司)欠款问题目前,东南公司已被三元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根据破产清算执行结果,2024年11月底,经市物资集团党委研究,明确将东南贸易公司的欠款255.91万元,足额计提坏账损失处理,并完成账务核销。同时,执行案存制度,一方面等待法院破产清算的财产分配方案,另一方面持续跟踪担保方,及时发现可执行的资产,并通过工资抵债的方式偿债,尽可能地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月14日,市物资集团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的方式,再次学习《公司法》以及物资集团公司章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三是2025年2月17日,重新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物党〔2025〕8号),细化重大决策内容明确重大安排事项,并结合实际调降了大额资金运作事项需提交研究的额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决策行为、防止风险。建立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台账,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截止4月18日,跟踪督查8次党委(扩大)会议、6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4月11日专门邀请市委讲师团派员对物资集团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明确区分党委会、中心组学习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不同要求二是巡察反馈后,强化以党委会跟进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学习,据统计,从1月23日至4月18日,共组织8次党委(扩大)会议,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对意识形态以及对学习教育相关指示批示精神主持会议的党委委员均能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三是2月8日,以党委(扩大)会议形式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三点贯彻落实意见四是结合市城发集团下达的2025年工作目标和公司战略规划,推动降本增效、资产盘活以及应收账款回收等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截止第一季度,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的“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4.03%,清收款项118.4万元,清收率达99.92%,三家仓储企业出租率均在90%以上,有效推动国有资产增值保障。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到期及提前退租的资产进行新一轮租赁时,通过意向租户竞价、对比沟通等方式,适当提高有市场竞争力资产的租赁单价,如物资大厦一楼1号店面的单价由78元/㎡提高至80元/㎡,杜鹃新村21幢103号房产由13.6元/㎡提高至20元/㎡。二是针对物资集团本部的低效资产,通过化整为零,大面积拆分成小面积以及意向将自用办公场所搬迁至低效资产场地等举措,进一步改善招商招租条件,提高低效资产的效益转化率。三是通过招商服务专班引荐的客户成功落地兴东公司库区承租2195㎡仓库作为仓储使用。四是加强研究分析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服务模式,提高民爆物品销售市场竞争力。
    (2)主营业务开拓创新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将经营事业部外派人员抽回并通过优化人员岗位职责,以经营事业部为基础组建招商服务专班,加大对集团及权属企业招商招租工作指导,进一步盘活资产,提高效益。招商服务专班于2025年初统一制作了招商手册、海报和宣传视频,并通过市私营个体协会、城发大楼等渠道进行宣传和播放2025年以来,物资集团及权属各企业退租客户12户,新签约客户16户,签约面积5750㎡,签约合同租金35.9万元。物资集团及权属企业的平均出租率为90%。二是2025313日主动对接市交运集团洽谈合作意向,通过行业的外部考察,如今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拆解企业之间无序竞争,行业处于微利状态,项目预期收益达不到市国资委要求的投资回报,因此,合作暂停。三是2024年11月4日出台《招商服务专班业务激励方案(试行)》(明物综〔2024〕45号),对招商人员进行绩效激励,有效提高了招商人员干事热情,进一步盘活资产招商服务专班在走访市场中发现业务合作的可能,根据集团业务特点探索搭建“社区服务+消费+仓储+回收”一体化平台的可能性五是根据城发集团的战略部署,派出专人主动配合城发集团做好屋面光伏项目前期的对接和准备工作六是海兴公司在前期与福建省橙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意向的基础上,最终签订合同,促成新能源货车充电桩项目引进和落地
    (3)企业竞争实力不强
    整改情况:在保障本辖区内民爆物品销售市场份额不流失的情况下,争取城发集团支持,积极对接交发集团三明市域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点跟进元溪项目明溪路段工程。
    
3.现代企业制度不够健全,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1)国企市场化经营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激励保障,完善物资集团职工奖惩制度,进一步明确符合奖、罚条件的情形(明物综〔2024〕48号),并参照城发集团奖励标准2024年11月4日对廉洁文化微视频《“局变”》摄制团队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并且根据市城发集团下达市物资集团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考评办法(城发202524)的要求,研究制定权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二是下发《招商服务专业务激励方案(试行)(明物综〔2024〕45号),并指导海兴公司试点开展存量租户转介绍客户优惠方案,推动资产盘活攻坚,截止3月31日,物资集团及权属企业的平均出租率为90%。三是结合权属企业上报的年度指标,正按照市城发集团主要领导调研提出的要求,进行分解。四是强化集团专班与权属企业联动招商,每月5日、25日梳理更新权属企业闲置资产情况,并分别于2025年1月3日、1月26日、2月28日将待租资产信息表在城发集团官网、物资集团官网以及朋友圈等公开渠道进行发布,收集意向租户信息3月份由集团统一开通58同城商业版会员,将集团及权属企业的闲置资产在58同城平台进行公示,增加了集团空置资产的曝光率,能更精准的触达潜在客户。截止2025年3月,物资集团及权属企业退租客户12户,新签约客户16户,签约面积5750,签约合同租金35.9万元,全集团资产出租率为90.53%,权属企业兴东公司已引进医药、服装、贸易公司等多家企业入驻新增承租面积4735平方米,出租率提高到88.9%。
    (2企业债务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增加兴东公司注册资本金。10月22日,经市物资集团党委会研究同意并报市城发集团研究审定,市物资集团进行了债转股经济行为。将市兴东公司挂欠市物资集团的1552万元转为实收资本投入,以减轻市兴东公司负债过高的包袱,便于融资以提高市场竞争力。2024年123日,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注册资本金变更手续,市兴东公司的注册资本信息由1000万元变更为2552万元。债转股后资产负债率64%,低于70%负债率警戒线。
    (3)企业专业人才培养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权属企业职工结合岗位的要求,通过在职学历教育、专业职称技术评定方式,进一步提升学历和专业能力。截止2025年4月18日物资集团公司增聘了 1名中级会计师,1名助理馆员(档案)二是权属企业市民爆公司目前也有1名职工正在积极备考,争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12名财务人员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申报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中:1名中级会计人员申报高级会计人才培养计划。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3日、2月28日,再次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2020年以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材料进行自查,在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派出2个督导组督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内页材料归档以及整改工作(明物党〔20256),并在抓基层党建述职会议上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强化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规范性。三是2025年4月11日,邀请市委讲师团派员,结合物资集团意识形态工作反馈的问题对物资集团党委的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专题培训,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是2025年1月的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党委委员在撰写检视剖析材料时,严格把关,确保按照“八个纳入”要求,查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集团“三审三校”制度,在挂城发集团网站以及市物资集团网站的宣传信息以及对外报送材料,均需严格进行“三审三校”,截止目前共计25次。二是结合2024年度市物资集团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对权属企业宣传栏、LED屏幕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立即整改了3个问题。三是主动联系对接网站图片侵权案件诉讼当事人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说明情况并争取理解,最终沙县区法院按美好景象公司撤回起诉裁定,详见(2024)闽0427民初1065号裁定书。2025年4月10日,通过联系沙县区法院,已现场取得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裁定书,有效维护公司合规经营名誉不受损失。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1)重部署、轻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立、改、废、释工作2024年12月,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修订近年制度并形成汇编,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和强化制度执行刚性。二是进一步明确《物资集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试行)》的执行部门为集团综合管理部,要求其建立工作台账,并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的议定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在下一次会前向相关领导反馈。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18,全部跟踪到位。三是招商服务专班定期与权属企业沟通交流,将空置资产和即将到期资产信息在专班成员间共享。专班组长在接待客户时,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推荐与之匹配的资产信息,有效形成招租招商“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2)不作为慢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起,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详细记录党委班子成员以及经营班子成员深入权属企业检查情况,同时,定期召开季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暨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会议,截止4月18日班子成员共深入一线检查7人次,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会议2次,组织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经营班子安全管理人员观看三元区3·31特大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2次,共37人次参与。二是在掌握闽人社发〔2020〕1号文件精神后,集团坚持维护舆情稳定兼顾全力追缴的原则,立即要求分管领导、有关部室解释政策、追回有关款项。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培训老干部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政策,确保及时掌握政策更新动态,避免类似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
    (1)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3月28日已组织相关人员再次学习《三明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及《三明城发集团车辆管理制度(修订版)》等规定二是结合城发集团对车辆管理的要求,在原细则条款的基础上,2024年11月25日,制定了市物资集团车辆管理制度原有制度五章十八条增加到十五章四十一条(明物综〔2024〕50号)。集团及权属企业现已严格按照新制度,规范出车台账及落实“八小时之外”、出市区外用车审批程序三是严格执行制度,每半个月要求驾驶员将登记台账送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进行审核,出市区外的要提前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不定期进行车辆管理情况抽查,强化对权属企业的监督。
    (2)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月28日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三明城发集团业务接待管理办法》《三明城发集团商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二是严格立行立改,在原有接待制度基础上,结合近几年新的制度规定和物资集团接待工作实际情况,2024年9月27日,重新制定市物资集团业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物综〔2024〕40号)三是2月11日前,将巡察反馈指出的违规上酒水1.02万元清退到位,并按照公务接待的标准及配套人数,重新对物资集团及权属企业22笔公务接待金额进行认定,要求相关人员清退超标接待餐费0.94万元,两项合计1.96万元,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市物资集团党委对相关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共3人次。
    3.资产资金和工程项目等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1)资产租赁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在广泛征求权属仓储企业意见报市城发集团同意的前提下,2025年3月制定下发《市物资集团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明物综〔2025〕8号),进一步对租赁决策、底价、期限、流程及合同签订及后续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资产管理要求,要求集团及权属企业遵照执行二是根据《市物资集团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第七章,要求资产招租岗位人员要通过公开渠道招租、信息披露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和至少2人参与租赁谈判过程并做好相关记录等措施,以达到廉洁风险管控效果
    (2)债权债务处置不及时
    整改情况:以这次巡察为契机,下定决心,彻底清理历史遗留的往来会计科目,经梳理分析,分门别类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科目,依法依规,并按会计准则和账务处理要求,经集体研究,已在2024年11月份进行了账务调整,其中,债权类已清理应收三明市东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账款255.91万元;债务类共清理长期应付款合计数516.46万元,含清理应付现代物资发展有限公司代管款项221.54万元。同时,执行账结案存并继续催收相关款项。对与三明市现代物资发展有限公司代管款项问题,也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和多方多次研究,最终签订了双方结清协议,无异议后并将部分款项退回,其余已作物资集团收账处理。
    (3)工程项目招标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月28日组织物资集团经营班子以及各部室负责人,学习《三明市城发集团小规模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二是权属企业汽车拆解公司已补充完成荆东拆解场地清洗、修补改造等3个项目验收手续。三是2024年12月权属企业海兴公司在完成升降机改造过程中,严格按照《三明市城发集团小规模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从询价、招标、合同签订到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规范电梯采购安装每一个环节。
    (四)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集团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3年物资集团根据党建检查意见已立即进行整改。巡察反馈以来,物资集团坚持精心策划学习议题,提前梳理需要学习的内容以及近期上级各类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贯彻落实意见与工作要求等,并在会上结合物资集团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共组织中心组学习、党委(扩大)会议13次,每次会议的内容由分管领导进行把关后组织实施。
    (2)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巡察整改以来,市物资集团制定、修订有关制度前,均充分征求权属企业意见,再提交相关会议研究,据统计,截止4月18日,共制定11项制度二是围绕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市城发集团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城发〔2025〕1号),修改并规范了公司章程“董事”的表述。按新公司法要求,由市城发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代为履行物资集团监事的权责。目前,正在等待市城发集团党委会通过后,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授权机制,促进公司董事及经理层依法履职。
    (3)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调整党委会大额资金运作研究的额度范围,从100万元调降到30万元,进一步规范企业决策行为、防范风险。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特别在市物资集团党委班子成员未配备到位期间,有时间限制且必须提交党委会研究的事项,均以党委(扩大)会议形式进行研究,吸收物资集团经营班子以及各部室负责人意见后,进行审定。目前,无人事任免事项。
    2.党建工作抓得不够扎实有效
    (1)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市城发集团实施“五大攻坚战役”“七大产业发展”要求,一是重新梳理并形成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明物综〔2025〕4号)二是2024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考核时,由集团综合管理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以每季度支部党建工作手册调阅、安全生产检查的结果,作为非财务指标的重要考核依据三是纪检监察参与全面从严治党、经营目标责任考核过程,确保考核等次公开透明。
    (2)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督导2024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明物党〔2025〕6号)并组建督导组,强化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过程监督和指导。通过审核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等会前材料,反馈整改意见4份,同时现场督导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加强会后整改材料把关二是按照市城发集团下发的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方案,重点做好物资集团党委及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策划三是正在列工作提纲,准备对各支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开展手册调阅。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的方式,跟进学习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3次二是2025年2月26日-3月8日,对集团党委所属五个党支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并在3月14日党委(扩大)会议上,由检查组反馈了发现的问题。
    (2)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4月8日,制定《市物资集团廉政谈话制度(试行)》(明物党〔2025〕14号),进一步明确谈话目的对象范围以及谈话主体,同时,5种谈话内容进行区分二是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开展“一季一警示”教育为抓手,用好上级纪委的警示教育案例材料,深入剖析原因和吸取教训,让党员干部职工引以为戒三是根据谈话对象的任职岗位和廉政风险点情况,针对性谈话,重点加强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廉政教育工作。
    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有缺位
    整改情况:市城发集团纪委对巡察指出存在的问题照单全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切实推动整改。一是守牢监督第一职责。制定纪委2025年工作要点,把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列为重要工作,围绕权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强化主动靠前、全程跟进的过程”监督。督促市物资集团党委在党委会议事决策、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将相关议题进行事前报备,2025年以来市物资集团事前报备召开党委(扩大)会8次,审议议题30项。其中,集团纪委派人列席市物资集团党委(扩大)会议4次,对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事项进行监督,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人员处理方面提醒督促市物资集团及时上会研究。二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开设“纪检业务讲坛”,开展关于线索处置、定性量纪、以案促改等办案重点环节的业务学习和交流,针对自办案件在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提升。组织集团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开展的办案安全培训,进一步学习掌握“走读式”谈话安全要求,压实安全文明办案责任,增强安全办案意识。派员配合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和办案工作,通过跟岗锻炼、实战练兵等形式,不断提高纪检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能力。三是推动落实监督“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督促市物资集团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完善业务接待、车辆管理、职工奖惩等方面制度10项;在2024年8月扣回8名被问责干部的绩效薪酬合计2.71万元的基础上,举一反三,督促市物资集团于2025年4月扣回2名被问责市管干部的绩效薪酬合计1.42万元;督促市物资集团及权属企业及时完成清退22笔公务接待中酒水款1.02万元及超标准部分0.94万元;督促市物资集团对巡察反馈问题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2人次、提醒谈话7人次。同时,市城发集团纪委积极配合市纪委五室做好相关情况的核实,并全程列席市物资集团党委研究巡察整改的相关会议,确保巡察整改成效。
    5.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制度不到位
    (1)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14日党委(扩大)会等形式组织人资从业人员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委组织部编印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业务说明》等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规定二是集团综合管理部对2020年以来所有干部提拔全过程考察材料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共完成11人次三是2025年3月党委中心组(扩大)会上学习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以及《市物资集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
    (2)职工招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市物资集团党委对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对2020年至今的招聘材料进行再次梳理目前已完成18人的招聘材料梳理工作。二是2025年招聘权属企业民爆公司仓管员岗位过程中,集团综合管理部、民爆公司全面核实应聘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投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并留存相关佐证材料,规范完成应聘条件初核工作三是2025年3月由集团分管人事工作的班子成员带头组成考核小组,做好民爆公司仓管员招聘面试工作,同时,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程序合规,人员招聘公开透明。招聘程序结束后,综合管理部规范整理招聘全过程材料并确保人员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一组未向市物资集团党委反馈涉及市物资集团及权属企业干部职工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聚焦巡察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方面截至本轮巡察,共发现九届市委巡察反馈整改未完成问题1个。对巡察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整改责任未落实。
    
整改存在问题:2023年9月27日,三元区人民法院裁定三明市东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2023)闽0403破1号],正在等待法院对三明市东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按照破产清算方案进行分配。
    下一步措施:持续落实账结案存制度,一是继续对接和跟踪法院对东南公司破产清算的财产分配方案情况。二是通过扣留每月发放生活补贴的方式,尽可能地挽回国有资产损失。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一)坚持抓实抓好国企党的政治建设。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头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省委“三四八”工作机制,动态跟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巩固提升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决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前置研究等要求,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二)坚持稳定主责主业兼顾拓新提质。按照“强基、化困、拓新、提质”思路,通过提升软硬件水平、专班联动招商和多方争取支持,进一步稳定办公楼仓储租赁、民爆物品销售主营业务板块。根据城发集团实施“五大攻坚战役”和“产业创新发展”行动部署,坚持一手深化抓精细管理、持续挖潜增效,一手创新抓项目策划、化解困难瓶颈,通过拓展物资集团仓储租赁、民爆物品销售业务上下游,努力拓展新产业、开辟新赛道,争取实现补链、延链目标,全力稳定发展态势。
    (三)坚持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始终把意识形态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抓落实,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文化思想科学内涵和理解领会有关论述精神,强化宣传工作、舆情处置、意识形态斗争的思想自觉和实践能力。严格执行意识形态211”工作机制和“八个纳入”工作要求,集团党委定期分析研判本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布置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结合“356”工作法和企业实际,落实三份清单、做实三个环节、规范三个阵地,深化国有企业文化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
    
(四)坚持选育用管打造担当作为队伍。严把招聘和选任关口,结合企业发展方向做到因需设岗、精准招引亟需紧缺人才;深入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结合当前主责主业充分市场竞争和亟待业务转型的现状,着重强化经营性人才培养,通过专班培养、下沉锻炼,切实储备一批经营性管理人才,为推动实现补链延链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用好考核“指挥棒”,严格落实《物资集团职工奖惩办法》《招商专班激励方案(试行)》,持续强化考核结果挂钩联动,进一步鲜明奖惩导向和营造人才锻炼成长的友好环境,持续浓厚比奉献、晒业绩、敢担当、善作为的工作氛围。
    (五)坚持从严从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全力带动党员、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严起来,作风建设实起来,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城发集团《开展“优化工作作风—纪委在行动”工作方案》和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持续压实物资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聚焦财务管理、考核分配、选人用人、资产招商等重点岗位,动态更新廉洁风险点、制定落实防控举措,巩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拓展巡察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85496;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9层综合管理部(邮编:365000);电子邮箱:smwz560@163.com

                                                                 
                                      中共三明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