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市委专项巡察四组对市物资集团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5日反馈巡察整改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确责任,整改落实成为工作核心任务

 (一)压实主体责任

7月10日,经党委会研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魏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直属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7月份至今,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6次,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从制定《责任清单》到细化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纪律、违规取酬3个项目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相关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集团公司和直属各企业间,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并实时跟踪进展。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直属各企业目标责任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5个方面12项内容,细化到29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8项,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仅剩民爆仓库搬迁的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定期研究党建重点工作,2016年12月份以来共召开党委会10次,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工作;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新要求,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工作。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坚持将党委会作为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并建立各自会议记录制度。

2.关于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相应党务工作部门,成立党委办公室,配备专职党务人员2名,并做到所有在职党支部都有专职从事党建工作人员。二是开展定期党建督查。2017年以来,由党委副书记牵头,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建督查工作,做到检查有记录、支部有整改。三是组织党建工作培训1次,为各党支部发放《党支部书记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和《“三会一课”实用手册》等党建读物100本。四是制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要求各党支部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抓党建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松懈,公司党委专门制定了《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和2017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等制度,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二是抓党员教育不松懈。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学习,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年初,集团公司机关第二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到宁化谷文昌纪念馆进行参观;七一前夕党委书记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党性党纪知识测试、带头讲党课、观看省委宣传部拍摄的微电影《廖俊波》并带领全体在职党员和部分离退休党员代表重温入党誓词;为党员提供《新时期的好干部廖俊波》《青山绿水忆英雄》等读物,进行自学。三是抓党费收缴不松懈。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2008年制定的《党费收缴规定》进行补缴。巡察整改期间,向市国资委补缴了7.6万元的党费。今年以来,根据市国资委对我司党建工作督查的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由各党支部对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进行核定,并报集团公司党委备案。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明确决策范围。根据制定的《党委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严格实行党委会与总经理办公会分开召开,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二是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做到会前准备、酝酿、会上各班子成员对议题充分发言表态,集体讨论,会后严格执行的步骤。如:2016年12月,我司与私营企业开展有色金属购销贸易业务前,委托了福建武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对该企业资信进行审计,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充分听取了班子成员的意见三是强化追责问责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者错误执行等情形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2017年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强化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3月份邀请市检察院干部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二是抓责任落实不放松。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集团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日常廉洁谈话提醒共20人次,与企业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开展日常廉洁谈话提醒20人次,开展任前廉洁谈话提醒2人次。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日常廉洁谈话提醒6人次;三是建立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廉洁风险点和履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清单。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梳理出分管单位廉政风险点,明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实施分类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四是设立纪检监察室,配备一名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财务业务的干部,作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负责日常的执纪监督。

2.关于违规取酬现象普遍问题的整改。立即组织清退。对个别人员违规取酬的问题,明确点出其错误做法,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摆明巡察整改的严肃性,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并主动退回了返聘期间违规所得0.61万元;加强管理防范。要求直属各企业举一反三,核实是否还有其他人员存在此类现象,并进行整改。

3.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进行函询。对瞒报、漏报房产、股票等事项的相关人员,集团公司党委发出函询,要求其作出详细说明;二是重申个人事项填报要求。2017年年初专门在例会上强调了填报个人事项报告的重要性,并集中组织企业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填报了2017年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并由经办人初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签字的层层把关程序,保证填报内容完整、真实、准确。三是追究责任。进一步核实相关人员的函询反馈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核查处理。对集团本部、兴东公司、海兴公司、汽车拆解公司和海达公司存在公款购买土特产、烟酒和超市购物卡等问题,逐项进行核实并组织清退。二是加强队伍教育。根据退款情况,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洁谈话提醒,要求相关责任人书写检查材料。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党规党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主动接受组织、职工的监督,不以任何名义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等。

2.关于业务接待和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业务接待不规范问题,重新制定了《业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要求具体经办人按规定在报销时提供“三单制度”(接待公函、发票和菜单明细),杜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等,从源头上杜绝业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二是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制度,年初,根据市车改办关于规范全市公务用车专用号牌管理的要求,集团公司和直属各企业的公车进行统一换牌,日常派车由各自公司的办公室进行调配、登记。所有公务及工作用车均采用专车专用油卡,凭车号密码加油。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核查处理。对市民爆公司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进行核实,要求民爆公司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建立相关制度。制定了《三明市物资集团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三明市物资集团公司借款及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纪律;三组织培训。对全体财务人员进行财经知识培训。强调了财经纪律,要求一次性支付5000元以上的大额支付,都需要由银行转账进行支付。

4.关于报酬待遇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核查。个别领导干部在2014年10月提任三明市物资集团公司领导职务后,按照《三明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于2016年1月兑现2014-2015年度企业负责人岗位基本薪酬时,已扣除了这期间的0.7万元的岗位补贴;二是强化整改纠正。对直属各企业中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放过节费的行为进行清理清退。其中:市民爆公司围绕超标准发放过节费的问题,主动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清退,共清退超标准过节费6.09万元;对个别在职人员违规多头取酬的问题进行核实后,要求其清退2012-2015期间兼职取酬收入3.17万元;三是规范职工工资结构。长期以来,集团本部、直属各企业职工的工资执行低工资、多奖金的老方法,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发放一直沿用老传统。集团公司党委也意识到了必须摒弃有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老办法、老传统。去年开始,集团公司党委制定《职工薪酬分配办法》《2016年度效益薪酬考核办法》,率先在集团本部合同制职工中完成了工资改革,并于今年初调整了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发放方式,统一改为重阳节、春节上门慰问的方式。同时,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下发《关于调整工资结构的通知》,在现有的基础上,对工资结构进行调整,通过控制工资总额的方式理顺工资发放科目,由直属各企业根据职工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发放,进一步规范职工工资结构。

(五)其他方面

1.关于对所属公司的经营考核指标不够科学合理的整改。一是开展核查。集团公司特别对市民爆公司2013-2015年期间考核指标的制定和兑现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民爆物品属易燃易爆的特殊商品,其供应量直接受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开工时间、建设进度的影响,特别是2014、2015年我市碧桂园、万达、南三龙铁路、205国道改线等省市重点项目陆续地开工,市场供求变化较大,导致下达的利润考核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悬殊较大;二是集团公司已从2016年起,在制定直属各企业经营考核指标时,根据市国资委对我司考核的内容,进行层层分解。将安全生产、综治、党建和廉政建设纳入考核,增加了考核指标的科学性。今年,组织制定了《三明市物资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规定》,进一步提高了考核指标的科学性。

2.关于安全意识不强的整改。一是制定安全管理台账。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制定了《关于规范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对台账的填报作出了相应的要求;二是民爆仓库搬迁问题。公司主要领导多次到三元区政府、工业园区、市规划局和规划设计院进行协调,已向市政府领导进行汇报。新库的规划设计方案,正在报批中。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司党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办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物资集团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我司改革发展凝聚正能量。

1.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整改的问题,做到经常“回头看”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整改还未到位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带头认真执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企风持续好转。设立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本企业全体职工廉洁从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85496;来信、来访请至:三明市物资大厦13层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smwz560@163.com。